发布日期:2013-09-17 点击数:
各有关培养单位:
中秋节、国庆节即将来临,研究生放假时间及课程安排详见《关于2013年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及课程安排的通知》(山大综字〔2012〕30号),所缺课时学校不统一安排补课,如需补课,请联系研究生院。
请各培养单位及时通知任课老师和有关研究生。
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
2013年9月16日
上一条:关于完善员工培养计划制订工作的通知
下一条:关于2013年下半年在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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